位置: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所需材料

更新时间:2024-04-11 10:37:06 人浏览

东莞住房公积金是东莞市政府为解决本市职工住房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强制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的,主要用于资助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提取所需材料(图1)

二、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与提取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

3.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

4.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退休证明(离休、退休人员提取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账户。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