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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

更新时间:2021-09-28 17:25:35 人浏览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当事人受伤损害的程度不同,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那么交通意外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法临网小编将在下文为您具体作答。

交通意外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

因交通意外致工伤的,可在治疗结束15天内向公安机关申请残疾评定。对于接到残疾评估申请后30日内,公安机关应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对残疾等级进行评估,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己选择。

当事人对残疾评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评估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估。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评估申请后30日内作出重新评估决定。

交通意外工伤鉴定是怎么鉴定的(图1)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由有资质的残疾鉴定机构在治疗后对残疾等级进行评估。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合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伤残评定应由法医学鉴定;没有法医鉴定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承担;伤情复杂的,可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鉴定人员或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残疾评定不服的,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有需要,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委托其他残疾鉴定机构或聘用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再评定。

残疾鉴定的确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中很重要的一环。不同伤残级别的赔偿金额会有很大差异。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不能被动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他们认为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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