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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更新时间:2021-11-03 13:57:15 人浏览

一、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腰椎间盘突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确认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的,因此受伤职工腰间盘突出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临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