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2 10:40:20 人浏览
交通事故发生时,大家都很关心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那么,如果对方不赔偿交通事故,如何起诉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如何起诉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1、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诉讼: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缴费后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应当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
二、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提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缴纳费用后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受理后,应当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
案件;
2、开庭审理。宣判,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说明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提供书证、物证、音像资料;双方对证据材料提出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双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协议,解决争议,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生效(注:现在修改,只需签订调解书,而不是接受调解书);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合议庭做出裁决;
6、判决。对于裁判员决定的义务,经裁判员决定自动履行裁判员规定的义务或通知法院执行;不同意裁判者,应当在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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