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7-30 09:46:59 人浏览
离婚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分割财产需要离婚证吗?如果需要,不具备离婚证要怎么办理?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在离婚登记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
如果夫妻双方未取得离婚证,但因感情破裂分居且分居两年以上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财产分割:
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已满两年,且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法院在审查证据并调解无效后,将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判决。
2. 民事调解:
向居委会、村委会或人民调解组织申请民事调解。
调解员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下,促成对财产分割的调解协议。
3. 公证处公证: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情况下,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分割公证。
公证处将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对财产分割进行公证。
不具备离婚证而分割财产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1. 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受质疑:
无离婚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2. 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
无离婚证无法办理共同拥有的不动产过户手续。
3. 后续纠纷隐患:
无离婚证的财产分割可能为将来产生纠纷埋下隐患。
分割财产需要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调解或公证处公证的方式来分割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不具备离婚证而分割财产可能会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