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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申请婚姻无效的期限有规定吗

更新时间:2021-10-15 16:20:17 人浏览

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关系到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实际生活中,常常见到一些老人不顾成年儿女反对,在老伴去世或离婚后与另一人走进婚姻的殿堂。之后,子女为了财产的继承,请求法院宣告自己父母的婚姻无效,这样的案件在现实中并不少见。那么,法律对申请婚姻无效的期限有规定吗?

法律对申请婚姻无效的期限有规定吗

1.有时限的情况:非自愿婚姻是指一方在自愿获得解除婚姻关系之后,继续与其同居满六个月的情况;一方或双方达到法定婚姻年龄后满六个月,或者是未满六个月而女方已经怀孕或者有孩子;被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自领取结婚证后满一年;禁止结婚疾病在疾病治愈以后的;有生理缺陷无性功能,婚前出轨.婚后发现后继续与其同居满一年的,或者是不能提供有效医疗证明的。

2.如果重婚请求婚姻无效,则没有时效限制。

法律对申请婚姻无效的期限有规定吗(图1)

确认婚姻无效有诉讼时效吗?

如果因为重婚请求婚姻无效,则没有时效限制。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实无效的,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经审查,认定双方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向当事人通报婚姻无效的情况,并作出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或者离婚案件时,不适用调解婚姻效力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只要在无效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可以提出申请无效婚姻的时效。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应当在死亡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申请人为婚姻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所属单位等利害关系人,根据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