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5 16:07:01 人浏览
结婚生子几乎是我们每一个人生活中的重要事情,到了一定的年龄,我们就会选择结婚,但也有一些婚姻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并且属于无效婚姻。那么大家知道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谁吗?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谁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应当是当事人的近亲和基层组织。
(二)不能以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应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三)如果婚姻申请无效,因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的近亲应当是这样。
(四)婚前患病,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婚后未治愈的疾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是与患者同住的近亲。
应如何确认无效婚姻?
1.婚姻无效必须得到法庭的确认。
2、可以申请无效婚姻的的主体
(1)当事人可以申请。
(2)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
①以重婚理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应当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②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③因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申请婚姻无效的,应为当事人的近亲。
④婚前患有一种疾病,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但婚后未治愈的疾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与患病的人同住。
上述问题是对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是谁的解答,我国法律规定,重婚导致现行婚姻无效,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当是当事人的近亲和基层组织,而既可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