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8 10:13:47 人浏览
离婚起诉书是离婚诉讼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详细阐述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下面是一个离婚起诉书的写作指南,帮助你了解如何撰写一份合格的离婚起诉书。
在起诉书的开头,应明确写上“离婚起诉书”字样。
1、原告:列出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2、被告:同样列出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在这一部分,你需要明确列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
3、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4、请求判决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有相关事实和证据支持)。
在这一部分,你需要详细阐述起诉离婚的事实和理由。这包括:
1、双方婚姻关系的建立及经过,如相识、相恋、结婚等过程。
2、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如感情不和、出轨、家暴等。
3、子女的情况,包括子女的出生、成长过程以及目前的生活状况。
4、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财产的取得、价值及分割意见等。
在阐述事实和理由时,应确保内容真实、详细,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同时,注意保持语言的客观性和逻辑性,避免使用过于情绪化的措辞。
列出你提供的所有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注明证据的来源和证明目的。
在起诉书的最后,写明起诉的法院名称,并注明起诉日期。如有代理人,还需注明代理人的基本信息。
1、确保起诉书的格式规范,字迹清晰,避免涂改。
2、起诉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3、在提交起诉书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起诉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撰写离婚起诉书需要认真、细致地考虑各个方面,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合法。通过合理的诉讼请求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