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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

更新时间:2024-03-04 10:01:15 人浏览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书,用于约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事项。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对离婚的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离婚的原因、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等事项,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手写和打印的区别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或打印,但是两者在法律效力上并没有区别。关键是协议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经过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字或盖章等手续。

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

1.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离婚的原因、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等事项。

2. 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和条款,以免引起纠纷。

3. 协议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达成的协议,不得有欺诈、强迫、威胁等不正当手段。

4. 离婚协议书应当经过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字或盖章等手续,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重要性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达成的协议,对双方的生活和财产分割有着重要的影响。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考虑,慎重选择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对离婚的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考虑,慎重选择协议内容,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关键是协议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经过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签字或盖章等手续。

离婚协议书是手写还是打印(图1)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