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10:38:02 人浏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而在军人家庭中,离婚也同样存在。那么,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呢?下面作为一名法律顾问,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我国《民法典》对军人离婚孩子抚养问题的规定与普通家庭并无不同。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在军人离婚孩子抚养问题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也与普通家庭相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已经具有较高的思想认识和判断能力,其意愿也应当被尊重。
2. 父母的条件:父母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工作稳定程度等都会影响抚养能力。
3. 子女的成长环境:子女的成长环境对其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学校、社区等。
4. 父母的抚养能力:父母的抚养能力是判断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军人离婚孩子抚养问题中,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例如:
1. 军人因公牺牲:如果军人因公牺牲,其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归属于生存的一方。
2. 军人因公出差:如果军人因公出差,导致无法照顾子女,其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归属于另一方。
3. 军人服役期间:如果军人在服役期间,无法照顾子女,其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归属于另一方。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判断过程中,需要考虑子女的意愿、父母的条件、子女的成长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在特殊情况下,也需要特别注意。最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断,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福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