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6 10:25:44 人浏览
结婚证是夫妻双方结婚登记的证明,通常双方各持一本。结婚证只有一本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在中国,夫妻离婚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结婚证只是办理离婚手续的一种证明材料,离婚并不依赖于结婚证的数量。
除了结婚证外,办理离婚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身份证或户口簿;
3. 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有子女);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后,由法院判决离婚并发出离婚证书,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处理结婚证。有些夫妻会选择销毁结婚证,有些则会保留作为纪念。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结婚证并不是离婚的必要证明,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结婚证遗失,夫妻双方可以到当地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的证件费用。
结婚证只有一本,并不影响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离婚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处理结婚证。如果结婚证遗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重新办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