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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

更新时间:2024-02-04 11:08:58 人浏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已经不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在离婚过程中,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那么,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呢?下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身份证

在进行协议离婚时,首先需要带的就是双方的身份证。因为在民政局离婚登记时,需要双方出示身份证以证明身份的真实性。如果有其他证件,也可以一并带上。

结婚证

协议离婚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已经合法结婚的证件,也是协议离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之一。在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时,需要双方出示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

除了身份证和结婚证之外,协议离婚还需要准备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的书面记录,是民政局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离婚协议书需要详细记录双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确保离婚后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在准备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离婚协议书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双方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不得有虚假记录或遗漏情况。

2. 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字确认,表示双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离婚协议的内容。

3. 离婚协议书需要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前签署完成,并在离婚登记时一并提交。

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便的离婚方式,但是在进行协议离婚时,需要注意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准备。希望本文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让您在进行协议离婚时顺利完成所有手续。

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带什么(图1)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