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更新时间:2024-01-30 11:56:30 人浏览

离婚再婚,对于一些人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然而,再婚的过程中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手续。那么,离婚了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呢?

1. 离婚证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提供离婚证书。离婚证书是离婚后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双方已经离婚。如果没有离婚证书,将无法办理再婚手续。

2. 身份证

再婚时,双方需要提供身份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证件,必须是有效证件。

3. 户口簿

再婚时,双方还需要提供户口簿。户口簿是证明个人户籍的证件,必须是有效证件。

4. 结婚登记申请表

再婚时,双方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结婚登记申请表是结婚登记的必备文件,必须如实填写。

5. 婚姻状况证明

再婚时,双方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证明个人婚姻状况的证件,必须是有效证件。

6. 离婚协议书

如果双方离婚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再婚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必须如实提供。

7. 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双方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也需要一并提供。例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提供离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登记申请表、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文件。如果有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也需要一并提供。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是有效证件,必须如实提供。

离婚了再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图1)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