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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南通离婚有冷静期吗?2025年最新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6-02-02 10:24:05 人浏览

离婚冷静期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话题,尤其对于打算在南通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来说,“是否需要冷静期”“冷静期内该注意什么”直接关系到离婚流程的顺利与否。本文结合2026年最新法律规定,详细解读南通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政策、实操细节及常见问题,帮你清晰掌握离婚流程中的关键要点。

一、现在南通离婚有冷静期吗

答案是:在南通协议离婚有冷静期,诉讼离婚无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协议离婚均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南通作为江苏省地级市,严格执行这一国家统一规定。

具体流程为:夫妻双方先到南通任意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通过后,会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申请当天开始计算30天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若反悔,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回执单到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若双方均未撤回,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即第31天至第60天),需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南通市民张先生和李女士2025年3月1日提交离婚申请,冷静期为3月1日至3月30日。若两人4月5日共同去领离婚证,符合规定;若4月31日才去,超过了30天领证期限,只能重新申请离婚并再次经历冷静期。

现在南通离婚有冷静期吗?2025年最新政策解读(图1)

二、南通离婚冷静期内可以反悔吗?如何处理

冷静期的核心意义在于给予双方“缓冲思考期”,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均有权反悔,具体处理方式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双方均反悔:比如南通通州区的王女士和赵先生,提交离婚申请后,冷静期内通过家人调解意识到矛盾可调和,两人可共同到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或到期后不再去领离婚证,婚姻关系继续维持。

第二种,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此时反悔方可以单方撤回申请(需本人到场并提供身份证、回执单),导致协议离婚流程终止。坚持离婚的一方若仍想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向南通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我曾遇到南通崇川区一位当事人,冷静期内男方突然反悔撤回申请,女方无奈起诉,最终法院因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需要注意:冷静期内双方未撤回申请,但到期后一方拒绝到场领离婚证,也视为“变相反悔”,协议离婚失败,另一方同样需通过诉讼解决。

三、南通离婚冷静期常见误区有哪些?

不少南通市民对离婚冷静期存在误解,导致流程受阻或权益受损,以下3个误区需特别注意:

误区1:所有离婚都要经过冷静期。这是最常见的误解!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即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无争议),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子女问题有争议,直接走诉讼离婚,无需冷静期。比如南通开发区的刘先生,因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他直接向法院起诉,从立案到判决仅用了3个月,未经历冷静期。

误区2:冷静期内不能分居或联系。法律并未禁止冷静期内分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共同生活;同时,冷静期正是沟通解决矛盾的关键期,不少夫妻通过这段时间的理性沟通达成和解。但需注意:分居期间仍属婚姻存续期,工资收入、购置的财产等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误区3:冷静期内可以随意转移财产。有些当事人认为“冷静期内赶紧把财产转走,对方发现不了”,这是严重错误!南通中院2024年就审理过一起案例:男方在冷静期内偷偷转移100万元存款,女方发现后起诉,法院认定男方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决其少分财产。冷静期内,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未变,任何一方恶意转移、变卖财产,都可能在后续诉讼中承担不利后果。

总结来说,南通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的法定流程,30天的设置旨在减少冲动离婚,但并非“离婚阻碍”。若双方已深思熟虑且对离婚事宜无争议,冷静期内做好流程衔接即可顺利办理;若存在争议或一方反悔,及时通过诉讼途径保障权益更高效。建议办理前梳理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必要时咨询南通专业离婚律师,避免因流程不熟悉或误区导致时间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