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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没有户口本可以吗

更新时间:2024-01-23 10:43:56 人浏览

在中国,户口本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它记录了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等等。在很多场合,如办理证件、报名考试、找工作等等,都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身份证明。如果一方想要起诉离婚,却没有户口本,是否可以进行呢?

情况一:没有户口本的原因是丢失或损坏

如果一方没有户口本是因为丢失或损坏,那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重新办理户口本: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办。

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换发。

3.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重新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一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证明等等。如果因为丢失或损坏导致离婚诉讼无法进行,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暂缓诉讼或者延期审理。

情况二:没有户口本的原因是户籍迁移

如果一方没有户口本是因为户籍已经迁移,那么需要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或者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住所。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等。

情况三:没有户口本的原因是户籍在外地

如果一方没有户口本是因为户籍在外地,那么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没有户口本,可能会对离婚诉讼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议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住所,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律师或者法律专业人士。

起诉离婚没有户口本可以吗(图1)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