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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从儿女多少岁开始?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26-01-22 13:34:39 人浏览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很多人对“赡养义务从儿女多少岁开始”存在模糊认知。有人认为是子女满18岁成年后,有人觉得要等父母退休以后才开始,甚至有人误以为“父母有存款就不用赡养”。这些误区不仅可能引发家庭矛盾,还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一、赡养义务从儿女多少岁开始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赡养义务的核心判定标准并非“子女的固定年龄”,而是“父母是否需要赡养”与“子女是否具备赡养能力”的双重条件。简单说,法律从未规定“子女满XX岁必须开始赡养”,而是当父母因年老、疾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稳定生活来源时,成年且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就需承担赡养责任。

实践中,父母“需要赡养”的常见节点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通常60周岁左右),或因特殊情况(如重病、意外)提前丧失劳动能力。比如62岁的王阿姨因糖尿病并发症无法工作,每月医疗费需3000元,而她的儿子小张28岁,在国企工作月薪8000元,此时小张就需开始支付赡养费。但若父母65岁仍在经营生意月入过万,子女则可暂不支付赡养费——赡养义务的启动,本质是“需求”与“能力”的匹配,而非年龄数字游戏

赡养义务从儿女多少岁开始?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指南(图1)

二、父母未到60岁能要求子女赡养吗

很多人默认“赡养要等父母60岁后”,但法律明确:父母是否需要赡养,与年龄无关,关键看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现实中,不少父母因意外、疾病等在60岁前就陷入生活困境,此时子女同样需履行义务。

我曾接触过一个案例:38岁的李先生因工伤导致下半身瘫痪,无法从事任何劳动,妻子早已离婚,家中仅有19岁的女儿小李刚上大学。虽然李先生未到60岁,但法院仍判决小李每月从兼职收入中支付800元赡养费,并定期回家照料。法官解释:“只要父母因客观原因无法自食其力,子女成年且有能力,赡养义务就已产生。”

反之,如果父母未到60岁但仍有稳定收入(如公务员、国企职工的退休金),或有存款、房产等资产能覆盖生活开支,即使子女已成年,父母也无权强制要求赡养。比如55岁的张女士是中学教师,月退休金6000元,她要求25岁的儿子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诉求,理由是“未达到‘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条件”。

三、子女收入低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吗

“我月薪3000元,养活自己都难,哪有钱赡养父母?”这是不少年轻人的困惑。但法律明确:子女收入低不是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只能作为调整赡养方式和金额的依据。赡养义务的核心是“尽力而为”,而非“必须全额承担”。

具体操作中,法院会结合子女的收入水平、家庭负担(如是否有子女抚养、房贷压力等)和父母的实际需求综合判定。比如28岁的小赵在一线城市打工,月薪4500元,需支付房租2000元,还要抚养3岁的孩子。他父亲65岁,每月退休金2000元,但患有慢性病每月需医药费1500元。法院最终判决小赵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同时每周通过视频指导父亲用药、帮忙网购生活物资——“物质赡养+精神赡养”的组合方式,既减轻了子女经济压力,也保障了父母权益

需要警惕的是,有些子女以“收入低”为由完全拒绝赡养,甚至断绝联系,这可能构成违法。去年上海某法院就审理过一起案件:儿子以“月薪2500元不够花”为由,3年未给独居母亲一分钱,也未探望。法院不仅判决他每月支付600元赡养费,还发出《探望令》,要求他每月至少探望母亲一次。

总结来说,赡养义务的“开始时间”不是一道“年龄计算题”,而是“需求与能力的匹配题”:父母需要、子女能为,义务就已产生。与其纠结“多少岁开始”,不如提前与父母沟通养老规划,明确各自责任。如果遇到父母需求与自身能力冲突的情况,建议优先通过家庭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向社区调解委员会或律师咨询,避免因误解升级为法律纠纷。赡养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血脉相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