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22 11:02:32 人浏览
静安区民政局是处理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地方,对于想要离婚的夫妻来说,了解离婚受理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静安区民政局离婚受理时间的详细介绍。
静安区民政局的离婚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需要注意的是,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
在前往静安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明(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2. 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子女抚养协议书(如有子女);
5. 房产证、车辆证、存折等财产证明(如有)。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起诉书必须由当事人亲自签字,并在离婚登记前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静安区民政局的离婚登记费用为9元/人,共计18元。如果需要办理离婚证书,需要另外支付10元/本的费用。
1. 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2. 如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办理子女抚养协议书和探视协议书。
静安区民政局的离婚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起诉书、子女抚养协议书等材料。离婚登记费用为18元,如需要办理离婚证书,需要另外支付10元/本的费用。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办理户籍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