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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人的义务是什么?法律规定与实际履行指南

更新时间:2026-01-16 11:50:35 人浏览

在咱们身边,总有老人念叨“养儿防老”,可真到需要子女照料时,却可能遇上“互相推诿”的情况。到底赡养人的义务是什么?不履行义务会有啥后果?接下来将详细阐述有关问题。

一、赡养人的义务是什么

简单说,赡养义务就是成年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对父母(或其他被赡养人)在经济、生活、精神上提供支持和帮助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赡养人”不只是亲生子女,还包括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特殊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能成为赡养人。

记住一个关键点: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甩锅”。比如有些子女结婚时签协议“谁养老谁继承房产”,后来又反悔;或者以“父母偏心弟弟”“自己收入低”为由拒绝赡养——这些理由在法律上都站不住脚。我曾遇到一位李大爷,两个儿子互相推脱,大儿子说“我在外地打工顾不上”,小儿子说“大哥工资高该多拿钱”,最后法院判决两人共同承担赡养费,不管住多远、收入多少,义务面前人人平等。

赡养人的义务是什么?法律规定与实际履行指南(图1)

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赡养义务可不是“给钱就行”,它是个“组合拳”,得从三个维度发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少一个都不算合格。

先说经济供养,这是最基础的。简单讲就是“给钱花”,包括日常的生活费(吃穿用度)、医疗费用(生病住院、慢性病药费),还有老人失去劳动能力后的护理费用。举个例子,王大伯每月退休金2000元,但糖尿病、高血压每月药费就要1500元,剩下的钱不够吃饭,这种情况下他的儿子就得每月补够生活费,不能说“你有退休金就不用我管了”。

再看生活照料,这是“搭把手”的事。老人生活能自理时,可能需要帮忙买菜、做家务;行动不便时,就得端茶倒水、擦身喂饭;如果失能失智,还得请护工或亲自护理。去年有个案子挺典型:独居的刘奶奶摔断腿后卧床,女儿在外地工作,直接请了护工但从没回过家,后来刘奶奶起诉要求“常回家看看”,法院判决女儿每月至少探望两次——因为照料不只是花钱,还得有“人在场”的温度。

最后是精神慰藉,这几年越来越受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说白了就是“常回家看看”“多打电话聊聊”。我见过一位80岁的张爷爷,子女每月按时打钱,但一年到头不露面,老人对着空荡荡的房子说“钱再多,不如陪我说说话”。现在法院也越来越支持这类诉求,去年某法院就判决一对子女“每周给母亲打一次视频电话,春节必须回家团聚”。

三、不履行赡养义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别以为赡养是“家事”,不履行义务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后果可能比你想的严重。

首先是民事责任跑不了。老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承担照料义务。法院判决后如果子女还不执行,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工资被划扣、账户被冻结都是常有的事。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儿子拖欠赡养费三年,法院直接从他工资卡里每月划走2000元,直到补足欠款为止。

更严重的是可能触犯刑法。如果子女故意不赡养,导致老人重伤、死亡,或者生活无着、流离失所,就可能构成“遗弃罪”,最高能判5年有期徒刑。去年某地就有个案例:儿子把瘫痪的母亲锁在家里,自己外出打工半年不回,最后母亲饿死,儿子被判了3年刑——这可不是“家务事”,是实实在在的犯罪

还有个常见误区:“老人有存款,我就不用赡养了?”其实不然。比如老人有10万元存款,但突然得了重病需要30万治疗费,存款不够的部分,子女照样得掏;就算存款够花,子女也得常探望、多关心,不能当“甩手掌柜”。法律上,赡养义务的核心是“满足老人的合理需求”,而不是“老人没钱才需要管”。

赡养义务是每个成年子女的“必修课”,经济、照料、精神一个都不能少。遇上问题别逃避,主动沟通解决;如果实在有困难,比如收入低、兄弟姐妹矛盾大,可以找社区调解,或者咨询律师想办法。如果您正面临赡养纠纷,建议及时联系本站律师,让专业人士帮您理清责任、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