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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手续吗?

更新时间:2024-01-11 13:47:51 人浏览

离婚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才能最终生效。对于一些夫妻来说,他们可能不在同一个省份,或者在离婚时选择到其他省份办理手续,那么问题来了: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手续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手续可以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在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地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省份,可以选择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注意的问题

尽管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省份,可以选择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共同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选择共同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双方确实共同居住。

2. 证明材料:无论选择哪个婚姻登记机关,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省份,还需要提供双方的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3. 手续办理时间:由于不在同一个省份办理离婚手续,可能需要额外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相关手续,如证明材料的准备、邮寄等。需要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因为时间问题导致手续无法顺利办理。

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手续,但需要注意选择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手续办理时间等问题。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手续吗?(图1)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