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9 14:36:09 人浏览
离婚证冷静期不给证。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段期限,在此期间婚姻关系并未解除。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发给离婚证。
在离婚冷静期是不会给离婚证的。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规定的一项制度,其目的在于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机会。
1、冷静期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发放离婚证的条件
只有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并且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在整个离婚冷静期内,婚姻关系仍然存续,离婚证并不会发放。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反悔,是有相应的处理方式的。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谨慎态度以及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
1、撤回离婚申请的程序
如前文所述,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撤回申请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2、反悔后的婚姻状态
一旦一方成功撤回离婚申请,离婚程序即终止,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双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享有和承担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3、后续的选择
如果反悔方之后又想离婚,仍然可以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或者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诉讼离婚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未申请离婚证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这也是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此次离婚登记程序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2、再次离婚的程序
如果双方之后仍然决定离婚,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或者也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对双方关系的影响
在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后,双方需要重新考虑彼此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能够和好如初,那么可以继续维持婚姻;如果矛盾依然存在,需要谨慎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来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涉及到众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了解离婚证冷静期是否给证、冷静期内反悔的处理方式以及冷静期届满后未申请离婚证的后果等问题,有助于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离婚冷静期内财产分割如何处理、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婚姻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