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17:32:53 人浏览
离婚户口迁移证明是指离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户口的一方需要将户口迁移至自己的家庭户口所在地的证明。
以下是离婚户口迁移村证明的写作要点:
1. 证明开具单位和人员的基本信息:证明开具单位应为户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员应为离婚一方。
2. 证明内容:证明内容应包括离婚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户籍迁移目的地、离婚日期等信息。
3. 证明格式:证明应采用正式的证明格式,包括证明名称、证明编号、证明日期、证明人员签字等要素。
4. 证明材料:证明应附上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5. 证明有效期:离婚户口迁移村证明的有效期为3个月。
6. 证明费用:证明费用为免费。
以上是离婚户口迁移证明的写作要点,希望对需要申请此类证明的人员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