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22 16:47:06 人浏览
起诉离婚双方不一定都到场。在中国法律中,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了起诉、答辩、庭审和判决四个环节。其中,起诉环节是由起诉人提出离婚申请,而答辩环节则是由被告对起诉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回应。
在起诉环节,起诉人必须亲自到场,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而在答辩环节,被告也必须亲自到场,并对起诉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回应,并提交相关证据。
在庭审环节中,双方到场的要求则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双方已经在起诉和答辩环节中达成了一致,或者被告在答辩环节中默认了起诉人的离婚申请,那么在庭审环节中,起诉人可以单独出庭,而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或者对离婚申请提出了异议,那么在庭审环节中,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并进行辩护。
起诉离婚必须双方都到场的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是否需要双方到场,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无论如何,离婚诉讼都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双方慎重对待,切勿轻率行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