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8 14:47:12 人浏览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必须请律师。去法院起诉不找律师是可以的,是否找律师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可以找懂法律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自己有足够的法律知识也可以自己起诉。聘请律师不是诉讼的必要条件,但在实践中,诉讼是高度专业化的。大多数人担心自己不懂法律,不能妥善处理,自己的诉讼会适得其反。当事人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的诉讼代理人,代为处理有关诉讼事宜,也可以自行准备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下文针对个人自行诉讼的程序及步骤进行详述:
一、确定明确的被告
故在起诉前,需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住所、联系方式,一是便于确定案件在哪个法院起诉;二是便于案件起诉至法院(仲裁委)以后,法院(仲裁委)能顺利将起诉材料送达至被告手中。
二、书写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这一法律规定高度概括了民事诉状的内容。
注意:民事起诉状建议找律师代写最为稳妥!
三、书写证据目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法释〔2019〕19号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故在诉讼时,应当在民事起诉状后附上相应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证据目录按证据名称、证据的证明目的一一书写清楚、明确,证据材料以复印件的形式按证据目录所列的顺序整理提交。
四、缴纳诉讼费
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准备完毕提交法院立案庭后,按时、足额向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当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缴、免交诉讼费。
五、等待开庭
人民法院立案庭人员收下诉讼材料、当事人诉讼费缴纳完毕后,立案程序完成。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案由、性质分配承办法官,并由承办法官安排开庭排期、送达证据材料、开庭材料等。原、被告各方收到相应材料后按开庭传票上明确的开庭时间、地点,准备好相应材料等待开庭。
六、参加庭审
(一)、庭审准备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一般来说,实务中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庭审结果的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