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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婚姻被视为无效

更新时间:2025-08-27 11:09:00 人浏览

婚姻是人生中的重要大事,但并非所有的婚姻都具有法律效力。了解什么样的婚姻会被视为无效,对于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一、什么样的婚姻被视为无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婚姻会被视为无效。重婚。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制度,破坏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那么甲与丙的婚姻就是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是具有排他性的,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合法的配偶。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比如,表兄妹之间结婚,他们的婚姻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当事人未达到这个法定年龄就结婚,其婚姻也是无效的。这是为了确保结婚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具备足够的成熟度来承担婚姻的责任和义务。例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十九周岁就登记结婚,由于他们都未达到法定婚龄,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

什么样的婚姻被视为无效(图1)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例如,在无效婚姻中,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无法协商分割,法院会考虑哪一方是无过错方,给予其适当的照顾。

对于子女问题,虽然婚姻无效,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无效而消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比如,在无效婚姻中生育的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

无效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故意隐瞒重婚事实导致婚姻无效,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这也是对无过错方权益的一种保护。

三、如何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对于重婚的情况,需要提供对方重婚的证据,如结婚登记证明等;对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等;对于未到法定婚龄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来证明当事人的年龄。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如果经审理查明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法院会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该婚姻自始无效。整个申请过程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会被视为无效。无效婚姻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同时,申请确认婚姻无效也有相应的程序和要求。相关问题如无效婚姻中财产分割比例如何确定、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时效是多久等,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