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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疾病婚姻登记无效

更新时间:2025-08-22 12:39:00 人浏览

婚姻登记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两个人将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开启新的生活篇章。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登记都是有效的,其中疾病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婚姻登记的效力。了解哪些疾病会导致婚姻登记无效,对于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疾病婚姻登记无效

根据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仅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并没有将特定疾病列为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不过在旧的《婚姻法》中,曾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虽然现在法律不再直接以疾病判定婚姻无效,但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所说的重大疾病,通常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例如某些先天性聋哑、白化病等。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疾病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医学鉴定来判断。因为不同的疾病对婚姻生活的影响程度不同,需要综合考虑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是否会对另一方的健康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等因素。

哪些疾病婚姻登记无效(图1)

二、隐瞒重大疾病婚姻被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当婚姻因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被撤销后,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即双方的婚姻在法律上被视为从未存在过。这意味着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这里的无过错方通常是指在婚姻中不知道对方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给予其适当的多分。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婚姻被撤销,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受影响,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为隐瞒重大疾病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损害。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隐瞒疾病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为治疗疾病支付的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痛苦的一种补偿。

三、婚前隐瞒疾病是否构成欺诈

婚前隐瞒疾病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构成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明知自己患有重大疾病,却故意不告知另一方,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之结婚,这种行为就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从主观方面来看,隐瞒疾病的一方具有故意隐瞒的主观故意。他们知道自己的病情可能会影响对方是否愿意结婚的决定,却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而选择隐瞒。例如,一方患有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知道这种疾病可能会遗传给后代,但为了能和对方结婚,故意不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

从客观方面来看,这种隐瞒行为导致了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作出了结婚的决定。另一方如果知道真实情况,可能就不会选择与对方结婚。例如,一方患有传染性很强的传染病,如艾滋病,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个情况,很可能不会与之结婚。

并不是所有婚前隐瞒疾病的行为都能被认定为欺诈。如果疾病的严重程度较低,对婚姻生活的影响不大,可能就不构成欺诈。而且在判断是否构成欺诈时,还需要考虑双方在婚前的了解程度、沟通情况等因素。例如,如果双方在婚前交往时间较短,没有深入了解对方的健康状况,而一方隐瞒了疾病,这种情况下认定欺诈可能相对容易。但如果双方交往时间较长,且一方有机会了解对方的健康情况却没有主动询问,那么认定欺诈可能就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隐瞒疾病是否构成欺诈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综上所述,现在法律不再直接将特定疾病列为婚姻无效的情形,但隐瞒重大疾病可能会导致婚姻被撤销。同时,婚前隐瞒疾病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构成欺诈,婚姻被撤销后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