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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抚养权方多久进行探视

更新时间:2021-11-05 11:46:42 人浏览

一、无抚养权方多久进行探视

无抚养权方对子女进行探望的,多长进行探望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纠纷起诉程序

按照以下步骤提起探望权诉讼

步骤一: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

步骤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还有下面这些材料证据:

(1)双方的身份信息;

(2)离婚证;

(3)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

(4)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如银行转账流水单。

(5)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如证人、录音资料等。

步骤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什么时候探望子女,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临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