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9 10:10:43 人浏览
在冬季供暖期间,租户通常会缴纳暖气费。但如果租户在供暖期内中途退租,房东或供热公司往往会扣除剩余供暖期的暖气费。这种情况下,租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成了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户在供暖期内中途退租的,有权按实际居住天数折算支付供暖费。房东或供热公司不得扣除剩余供暖期的暖气费。如果租户遇到房东或供热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暖气费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投诉途径:
1. 向房管部门投诉:房管部门是负责管理房屋出租市场的主管机关,租户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房东或供热公司不退暖气费的行为。
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租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房东或供热公司不退暖气费的行为。
3. 向法院起诉:如果房东或供热公司拒不退还暖气费,租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或供热公司返还暖气费并承担相应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户中途退租暖气费的退还金额,应按实际居住天数折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退还暖气费金额 = 总暖气费 × 实际居住天数 ÷ 供暖天数
例如,某租户在一个供暖期为120天的房屋中租住了60天,而总暖气费为2400元,那么租户可以要求房东退还1200元的暖气费。
保留证据:租户在缴纳暖气费时,应保留缴费凭证。在与房东或供热公司协商退还暖气费时,应保留协商记录。
及时投诉:如果房东或供热公司拒绝退还暖气费,租户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起诉。
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诉讼时效为三年。租户在遇到暖气费纠纷时,应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租户在中途退租时,有权按实际居住天数折算支付供暖费。房东或供热公司不得扣除剩余供暖期的暖气费。如果租户遇到不退暖气费的情况,可以向房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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