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举证夫妻没有共同经营房产,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购房资金来源
若房产由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全额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可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明资金来源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若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房产,需提供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前财产证明、婚后财产独立管理的证据等。
产权登记情况
房产仅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无共同还贷或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证据,可作为未共同经营的初步证据。
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但能证明登记系代持或有特殊约定(如赠与),需提供相关协议或沟通记录。
经营行为与收益分配
若房产未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活动(如出租、经营企业等),需提供证据证明房产未产生经营收益,或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若一方主张房产为个人经营,需提供经营合同、收入记录等,证明收益未与另一方共享。
双方约定或书面协议
若夫妻间有关于房产归属或经营的书面约定(如婚前协议、婚后财产协议),明确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或未共同经营,可作为关键证据。
分居或独立生活证据
若夫妻长期分居,且房产由一方单独使用或管理,可提供分居协议、居住证明等,证明双方未共同经营房产。
注意事项:
举证需结合具体购房时间、资金流向、产权登记等多方面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若涉及婚后共同还贷或房产增值,需进一步说明未共同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