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监护人不送儿童少年入学的行为违法吗
- 2、国务院发文,不满16岁儿童禁止无监护独居
1监护人不送儿童少年入学的行为违法吗
什么是监护人?简单来说,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那么,监护人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网友提问: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行为是否违法?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2国务院发文,不满16岁儿童禁止无监护独居
国务院发文,不满16岁儿童禁止无监护独居
父母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即使父母外出务工,也不能逃避这种法律责任。
《意见》具体提出了三种方案:
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
二是一方留家照料;
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同时,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意见》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还要承担管理、照顾、保护、教育等职责,所以《意见》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
居委会发现家暴要立刻报警
以往很多留守儿童的案件,事发以后经媒体广泛报道社会才知晓。佟丽华认为,《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如提出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虐待、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意见》还明确要求农民工流入地政府为农民工家庭在落户、住房保障、照料、就学等方面提供更多帮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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