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钱好要,小钱难追。时常会有“借我几千块应应急,随后还你。”的事情。


如果对方不还钱,起诉总感觉大张旗鼓浪费时间,如果不起诉,又感觉很憋屈。


其实,小额欠款只需申请支付令,轻轻松松,让法院帮你要钱!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



二、提出支付令的条件


1、借钱的人才能申请。


2、申请人要求支付的必须是金钱、有价证券。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4、请求支付的金钱、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说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手上。


6、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三、申请支付令的流程


(一)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


支付令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请求给付金钱的数量,或有证价券的数量及种类,以及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



(二)5天内,等待人民法院通知


1、受理


经人民法院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将在受理之日起15天内向借钱人发出支付令。


借钱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天内还钱,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


若借钱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


法院将判定支付令失效,并转入诉讼程序。


但是,申请支付令的一方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217条)


2、不受理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三)执行


若法院受理,之后将由法院帮你强制要求对方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