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被警察带走了?


怎么办?怎么办?


手忙脚乱、慌慌张张、恍恍惚惚······


不要急!


看完这篇文章,只用了解这9点,处理后续所有问题!


一、留置盘问 or 拘传


1、留置盘问:


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留有盘问记录、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


(《警察法》)


2、拘传:


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诉讼法》)


二、治安拘留 or 刑事拘留


(一)治安拘留


违反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一般最长不超过15天。


(二)刑事拘留


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


1、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目击证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般情况下,拘留最长14天。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为37天。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天内不能查清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刑事拘留后,会在24小时内将《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除非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如果一直没收到《拘留通知书》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