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被警察带走了?
怎么办?怎么办?
手忙脚乱、慌慌张张、恍恍惚惚······
不要急!
看完这篇文章,只用了解这9点,处理后续所有问题!
一、留置盘问 or 拘传
1、留置盘问:
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时间不超过24小时。
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并留有盘问记录、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
(《警察法》)
2、拘传:
属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诉讼法》)
二、治安拘留 or 刑事拘留
(一)治安拘留
违反社会治安违法行为,一般最长不超过15天。
(二)刑事拘留
在紧急情况下适用的一种强制措施,例如:
1、正在准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立刻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目击证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般情况下,拘留最长14天。
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为37天。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在30天内不能查清的。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
刑事拘留后,会在24小时内将《拘留通知书》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除非
1、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伪造证据的;
2、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如果一直没收到《拘留通知书》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