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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哺乳假期间告知合同期满不续约)3月23日生孩子,原定4月5日续约因产假未通知,恢复上班前一天即5月28日通知合同期满不续约。

#合同纠纷

2023-06-02 16:49:02

纪梦青

法临

咨询建议

如果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可以与女职工续签劳动合同,以后就执行新劳动合同;公司也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原劳动合同不会终止,将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确保女职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女职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月工资标准,或者选择仲裁及诉讼,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

参考法条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解答于 2023-06-02 16: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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