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录屏程序将微信内容录制后提交,可以直观展示微信记录的内容,而且还适用于所有的微信聊天内容。不仅可以对文字记录、图片等静态信息进行复制,还可以对需要播放的语音、音频视频、微信转账和红包等信息进行复制。有些当事人还会采用时间戳这种新型取证方式。录屏具有成本低、易操作、效率高等优点,但是同时也具有内容冗杂等弊端。提交录屏文件建议注意以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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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相关
只有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聊天记录才应被提交,并不需要展现当事人之间沟通的全部内容。所以在提交聊天记录时,应当筛选与主张相关的部分来录制,避免出现太多的无关紧要信息。此外,也建议对录屏文件做书面说明文件,明确在录屏中某一时刻出现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关键内容,并注明证明目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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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拖动
有些当事人在录制的时候会“刷刷刷”地快速滑动微信聊天记录,以至于在查看时想在某处暂停都很难做到。录屏时应以一般适合阅读的速度匀速上下拖拉聊天记录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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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提交
录屏时间如与上传时间间隔过长,则会存在篡改的可能,因此文件录制完毕应尽快通过网络提交。建议可以先了解一下可以上传的视频文件类型,直接以该类型录制,防止出现录制后不能上传的情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