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板说滚算辞退吗”话题登上热搜。打开话题原来是央视新闻报道的案例:最近,一个“滚”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在网上引起热议,员工被骂滚后遭开除最终获赔近16万。
“滚!”
老板一怒之下说出这个字,员工愤而离岗,次日不再到班。几天后,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辞退,还是自动离职?老板的一时气话,究竟算不算辞退?
这不是段子,而是2020年发生在上海的真实案例。
员工小彭因工作安排与老板争执,被一句“滚”赶出公司,一个月后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其开除。仲裁未获支持,一审也未获法院支持。直到二审,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近16万元。一个“滚”字,何以值16万?
今天就来聊聊“滚”字涉及的法律问题。
本案中的“滚”:是气话,还是辞退?
案件的焦点,其实不在于老板是否说了“滚”,而在于这个“滚”究竟是何意思——是让员工“滚出办公室”,还是“滚出公司”?
一审法院认为,“滚”字没有证据证明是“滚出公司”的意思,小彭不上班构成旷工。然而,二审法院认定,员工多日未提供劳动,根源在于公司指令不明:员工家属曾去公司要求复工,老板却表示“回去等”,始终没有明确表态。换言之,在公司没有明确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要求返岗的情况下,员工离岗并非无故旷工,而是基于对老板“滚”字的合理理解。公司随后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口头辞退”算不算数?
不少人认为,劳动合同是书面合同,辞退也必须书面进行。事实上,这是一个常见误解。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里的“通知”,不限于书面形式。口头告知、微信私聊、电子邮件,只要表达了清晰明确的解除意思,均可能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解除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指的是权利人单方面作出意思表示,就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无需对方同意。一旦用人单位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并送达劳动者,解除行为即告生效;用人单位事后再“收回成命”,无法撤销之前已经发生的解除效果。有法院明确指出:解除权系形成权,用人单位事后的补救或再行通知无法产生撤回前一个行权的效果。
当然,口头辞退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作出辞退意思表示的人须是代表用人单位行使管理职权的人员(如老板、总经理等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人员);意思表示须清晰明确(如“明天不用来了”“别干了”等);意思表示须向劳动者本人作出。
谁来证明“滚”的意思?举证责任倒置
口头辞退案件中最棘手的问题,往往是“口说无凭”——员工说老板说了,老板说不记得了。对此,法律作出了特别的举证规则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换言之,在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中,举证责任主要落在用人单位一方:公司不仅要证明自己没有辞退,还要证明辞退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包括证明员工确实存在旷工等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这一规则并非“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而是考虑到劳动争议的特殊性: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权限、掌控相关证据,劳动者往往处于举证弱势地位。因此,法律将举证责任倒置给用人单位,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本案中,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公司曾明确要求员工返岗,而员工无故不到岗。然而,公司在员工离岗后从未要求其返岗,甚至在员工家属前来沟通时也未作出明确安排,最终因举证不能而承担了败诉后果。
劳动者遇到“口头辞退”该怎么办?
如果被老板口头告知“明天别来了”,应该怎么办?
第一,不要盲目离岗。在无法确定老板是气话还是正式辞退的情况下,建议主动向人事部门或上级询问确认,要求书面说明。必要时,可以用录音(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证据。
第二,保留一切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往来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单、劳动合同、与老板或人事部门的沟通内容等。这些证据在后续仲裁或诉讼中至关重要。
第三,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切勿拖延过久,以免丧失权利。
给用人单位的警示:
别让一个“滚”字变成高额代价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本案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意气用事的“气话”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容忽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在小彭案中,其入职于2012年,至2020年已工作8年,赔偿金近16万元。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务必履行法定程序:查明事实、依据规章制度、履行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送达解除通知。一句冲动之下的“气话”,可能让公司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