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离职后用人单位不给发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协商沟通以书面或可留存记录的方式(如短信、微信、邮件、书面函件)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要求支付拖欠工资,说明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并保留沟通记录。行政投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通过“全国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12333人社服务热线或线下前往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提供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沟通记录等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劳动仲裁若协商和投诉无果,需在离职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据,主张支付拖欠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若用人单位经责令支付仍逾期不付,可主张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诉讼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