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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企业换法人?新老股东照样赔!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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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6:15

张彩

张彩 律师

重庆泽恺律师事务所

  工伤后遭遇企业“换法人、换股东”,是很多劳动者最慌的局面:新老板一句“这是前任的事”,就能把工伤赔偿甩得干干净净?大错特错!法律早把“锅”焊死在企业身上——不管法人、股东怎么换,该赔的钱一分都跑不了!本文手把手教你3步锁定赔偿责任,就算企业玩“金蝉脱壳”,也能让新老股东、承继单位一个都逃不掉!

  一、先搞懂:法人/股东变更,为啥赔不了?

  很多劳动者一看到企业换了法人、股东,就觉得“人都换了,找谁要钱?”,这其实是掉进了企业的“认知陷阱”——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公司”,不是“法人”或“股东”!

  (一)法人≠公司,只是“代言人”

  法人(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对外代表人”,相当于公司的“代言人”,不是公司本身。《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单说:公司是“独立的责任主体”,法人只是替公司签字、办事的人。就算法人从“张总”换成“李总”,公司还是那个公司,欠你的工伤赔偿,自然要由公司继续还!

  比如2024年嘉禾县某环保公司工伤案:员工王某因工受伤后,公司换了法人,新法人以“我刚接手,不清楚这事”为由拒赔。但法院直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判定:法人变更不影响公司的赔偿责任,新法人必须代表公司支付王某4万元工伤补偿!

  (二)股东换了,公司的债跑不了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但公司和股东是“分离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工伤赔偿是“公司的债务”,不是“股东的个人债务”。《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哪怕公司股东从“王股东”换成“赵股东”,只要公司没注销、没破产,公司的财产还是要用来还工伤赔偿的——新股东买的是“公司股权”,自然要承接公司的债务!

  举个例子:重庆某建材公司工伤案中,公司股东变更后,新股东想以“原股东没说有工伤债”为由拒赔,但法院直接判决: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责任,新股东必须用公司财产支付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二、核心操作:3步锁定赔偿责任,谁都跑不掉

  遇到企业换法人、股东拒赔,不用慌,按这3步走,直接把赔偿责任“钉死”:

  第一步:先确认“公司主体没换”——拿工商登记证明“公司还是那个公司”

  企业换法人、股东,本质是“内部变更”,不是“公司消失”。你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工商局打印**《企业变更登记信息表》**,证明“现在的公司,就是原来和你签劳动合同的公司”。

  关键证据:

  -工商变更登记档案(含法人、股东变更记录);

  -原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你和“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证明工伤责任归属“原公司”)。

  只要这3份证据在手,就能证明:不管法人、股东怎么换,“公司”还是那个欠你钱的主体,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步:若公司“换壳”(合并/分立),找“承继单位”兜底

  如果企业不是单纯换法人/股东,而是搞“合并、分立”(比如A公司和B公司合并成C公司,或A公司拆成B、C公司),这时候要找“承继单位”——法律规定,合并/分立后的新公司,必须承接原公司的工伤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实操案例:

  2023年常州某电器厂工伤案中,员工张大姐因工受伤后,公司先换法人,后注销,想逃避赔偿。但法院查明:公司注销前的投资人是王某某,且未依法清算工伤债务。最终法院判决:原投资人王某某个人承担6万元工伤赔偿!

  应对技巧:

  -查工商档案,看公司是否有“合并、分立、注销”记录;

  -若公司注销,查“清算组成员”(通常是原股东),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债权人损失的,要担责);

  -若公司合并/分立,直接起诉新成立的公司(比如A+B=C,就告C公司)。

  第三步:若企业“恶意转移资产”,用“法人人格否认”让股东连带赔

  如果企业换法人、股东后,故意把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比如把设备、资金转到新成立的B公司),导致公司“空壳化”,你可以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让股东个人连带赔偿!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操步骤:

  1.收集证据:证明股东存在“恶意转移资产”(比如公司资产低价转给股东的关联公司、股东私用公司资金等);

  2.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个人承担工伤赔偿;

  3.若股东是“未实缴出资”,还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三、避坑指南:这3个错误别犯,否则钱拿不到!

  很多劳动者明明占理,却因为踩了“坑”,导致赔偿泡汤——这3个错误一定要避开:

  错误1:只找原法人/股东,不找公司

  很多人一看到企业换了法人,就直接去找原法人要钱,但法律规定“工伤赔偿是公司的责任,不是法人的个人责任”(除非原法人有故意/重大过失,比如强令你违规操作)。

  正确做法:不管法人/股东是谁,直接起诉“公司”,把新法人列为“公司的代表人”即可。

  错误2:签“权利放弃协议”

  企业换法人后,可能会骗你签“放弃原工伤赔偿”的协议,说“签了这个,新公司给你安排工作”。但《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正确做法:任何“放弃工伤赔偿”的协议都别签!签了也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无效。

  错误3:错过维权时效

  工伤赔偿的维权是有“时间限制”的:

  -工伤认定: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后1年内申请;

  -法院起诉:仲裁后15日内起诉。

  企业换法人、股东时,往往会故意拖延时间,等你过了时效再拒赔。正确做法:不管企业怎么换,先把“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的流程走完,拿到生效裁决书/判决书,就算企业换了10个法人,也能申请强制执行!

  四、实操案例:工伤后企业换3次法人,员工照样拿12万赔偿!

  2022年,深圳某电子厂员工刘师傅因工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应赔12万元。但公司在工伤认定期间,连续换了3次法人、2批股东,新股东还把公司资产转移到关联公司,想“空壳拒赔”。

  刘师傅按这3步操作:

  1.打印工商变更档案,证明“现在的电子厂就是原公司”;

  2.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12万赔偿;

  3.公司拒付后,刘师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提交“股东转移资产”的证据,法院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

  最终,法院冻结了原股东的个人银行账户,刘师傅顺利拿到12万赔偿!

  结语:法人、股东随便换,赔偿责任跑不掉!

  工伤后企业换法人、股东,本质是“纸老虎”——法律早就把“公司是赔偿主体”的规则写死了。只要你掌握这3步:查工商档案锁定公司、找承继单位兜底、用“法人人格否认”揪出恶意股东,不管企业怎么“折腾”,该拿的工伤赔偿一分都不会少!

引用法条

-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这是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持续,进而要求工伤赔偿的核心依据,否定企业以主体变更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及赔偿责任的借口。 ​ -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追责企业因违规操作导致工伤或拒赔的额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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