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死者之间的相互继承问题,需要通过死亡时间推定制度来确定死亡顺序。
(1)数人的死亡时间能够确定,应当根据认定的实际死亡时间确定其死亡顺序和彼此的继承关系;
(2)数人的死亡时间难以确定,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这是指除了在同一事件中一起死亡的继承人之外,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死者被推定为先死亡,目的是尽量避免出现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
(3)死者都有其他继承人的,如死者的辈分不同,如父(母)子(女)之间、(外)祖孙之间,则推定长辈先死亡,目的是使继承尽量按照自然的顺序进行;
(4)死者都有其他继承人的,如死者的辈分相同,如兄弟姐妹之间、配偶之间,则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其遗产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