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死亡,是指个体在没有暴力干预情况下,因生命或疾病自然进展导致的死亡。在法律上,自然死亡(生理死亡)与宣告死亡具有同等效力,产生继承、婚姻终止等法律后果。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保留了原《继承法意见》第1条第1款关于“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的规定。
实践中,确定自然死亡时间应当适用《民法典》第15条的规定,即自然人死亡时间的确定标准依次是: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如果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