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离职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额的计算,需结合“被迫离职的原因”“工作年限”“月工资标准”等核心因素,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或违约行为,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被迫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如强令冒险作业、故意降低工作环境标准);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克扣工资);
3.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违法罚款、限制人身自由);
5.因公司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公司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例:工作3年8个月,按4年计算,支付4个月工资;工作2年3个月,按2.5年计算,支付2.5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补贴等),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无理由辞退、辞退怀孕员工等)——可主张赔偿金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直接辞退、变相逼迫离职且未满足“被迫解除”的法定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2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计算标准:
公式:赔偿金=2×经济补偿金(即2×工作年限×月工资)
适用情形: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协商、未提前通知)、无合法依据(如仅因“业绩不达标”直接辞退,未经过培训或调岗)等违法解除行为。
限制: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同样按3倍封顶计算,且赔偿金年限不超过12年。
三、特殊注意事项
1.“月工资”的特殊计算:
若员工离职前12个月工资不稳定(如存在停工、放假),按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协商一致的例外:若员工与公司就补偿金额达成协议(如高于法定标准),按协议执行,但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低于法定标准且员工事后反悔,可主张补足)。
举例说明
员工A在公司工作5年,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8000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15000元),因公司拖欠工资被迫离职:
经济补偿金=5×8000=40000元。
员工B在公司工作8年,月平均工资20000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15000元),被公司无理由辞退:
赔偿金=2×(8×15000)=240000元(因月工资超3倍,按15000元计算)。
员工需注意留存工资流水、工作年限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公司过错证据(如拖欠工资凭证、逼迫离职记录)等,以便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