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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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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 13:42:17

蒋昕赤

蒋昕赤 律师

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

  1、否定主观明知。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帮助,司法机关会根据行为人是否具有网络从业经历、是否获利、交易是否异常、是否收到监管提醒等情形推定其明知,若能证明行为人对他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即可否定犯罪构成。

  2、帮信罪需达到“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若能证明涉案金额未达标、未造成严重后果、参与程度较低等,可主张不构成犯罪或情节显著轻微。

  3、帮信罪案件多依赖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服务器数据等),辩护时需重点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保管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篡改、伪造等情形,若电子证据存在瑕疵且无法补正,可主张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4、若行为人系初犯,涉案金额刚达标,且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或有证据证明其受胁迫提供帮助,可争取不起诉。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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